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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填报问题
发布时间: 2022-06-27 13:52 更新时间: 2024-05-18 16:01

【问题描述】

软件开发销售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%的部分即 征即退,报税时应如何处理?


 

 

【专家回复】

企业应准确核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  软件产品的销售额及进项税额,纳税申报时,应将即  征即退不含税销售额、销项税额分别填列在《增值税  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(一) 》  (本期销售情况  明细) 相应栏次;将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列在  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(二) 》  (本期  进项税额明细) 的相应栏次 (不区分一般项目和即征  即项目) 。准确填报后,相关数据将自动代入《增值  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(一般纳税人适用) 》主表“即  征即退项目 ”相应栏次。注意:主表中的“进项税额” 如果既有一般项目又有即征即项目的,应人工进行准  确分割后手工填报。

【政策依据】

《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 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0 号):

附件:2.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(一般纳税 人适用) 》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

三、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(一) 》 (本期销售情况明细) 填写说明


 

(三) 各行说明

1.第 1 至 5 行“一、一般计税方法计税”“全部 征税项目 ”各行:按不同税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一般 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。有即征即退征 税项目的纳税人,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税 项 目,又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。

2.第 6 至 7 行“一、一般计税方法计税”“其中: 即征即退项目 ”各行:只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 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。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 政策的纳税人,不填写本行。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 税项目的其中数。

(1) 第 6 行“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 务”: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 退政策的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。本行不包括服务、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。

①本行第9 列“合计”“销售额”栏:反映按一 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 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。该栏不按第 9 列 所列公式计算,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。

②本行第 10 列“合计”“销项(应纳)税额”栏: 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


 

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项税额。该栏不按第 10 列所列公式计算,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。

四、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(二) 》 (本期进项税额明细) 填写说明

(二) 第 1 至 12 栏“一、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”: 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,在本期申 报抵扣的进项税额。

1.第 1 栏“ (一) 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”: 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 用发票情况。该栏应等于第2 栏“其中:本期认证相 符且本期申报抵扣”与第3 栏“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 申报抵扣”数据之和。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 的纳税人,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选择用于抵 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视为“认证相符” (下同) 。

2.第 2 栏“其中: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”: 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 的情况。本栏是第 1 栏的其中数,本栏只填写本期认 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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